截至目前,以下车辆已连续2个周期未检验,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请尽快办理定期检验业务。请以下车辆的所属单位或所有人立即到车辆检测中心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仍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逾期两周期未检验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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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阿拉善盟公安局交管支队宣传大队
投稿邮箱:amjtxc@163.com
责任编辑:路如意
审 核:巴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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