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发布(附全文)

政务   2024-11-19 16:31   安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应急管理部
2024年11月1日

稿源:中国应急管理

编辑:省应急管理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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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省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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