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责任主体。大检察官研讨班强调,检察机关参与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就是强化法律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按照全会部署,落实最高检要求,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审核|刘中青
《临翔检察》 2024年 第1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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