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铝集团所属企业主编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4部分:炭素材料生产企业》国家标准,参编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2部分:铜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3部分:铅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4部分:锌冶炼企业》等3项国家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分别于2025年3月1日和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也是针对相关生产企业首次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标准,有利于完善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工作体系,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有色金属行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于金属冶炼环节,集中在能源消耗上。此前,我国炭素材料生产企业和铜、铅、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一直处于空白状态,企业开展相关工作面临“无标准可依”的窘境。
4项国家标准的发布,成功填补了相关国家标准空白,实现了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的统一,为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提供了来自国家层面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