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政务   2024-12-11 21:00   西藏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为新时代西藏法治建设贡献文化和旅游力量。

一、充分发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作用。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部署、协调、督办重要法治建设工作,在制定有关行业专项法治和行政性规定过程中,从文件起草、讨论、调研、咨询和文本制作等各个环节,坚持做到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审批程序全程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各项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厅主要领导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举措、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等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厅长办公会8次、举办读书班84期,开展支部书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38次,集中学习191次,专题辅导讲座16次,党纪教育主题党日活动42次,集中研讨80次,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3次,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线上答题1554人(次),组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县处级公务员参加“12.4”宪法宣誓仪式,厅主要领导作宪法宣誓讲话。

二、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定期召开法治专题工作会议,讨论研究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建设情况,出台《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法守法,凡是涉及合同、法律相关事项,均咨询法律顾问,出具专业审查意见,截至目前,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5件,合同审查15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公平竞争审查讲座3场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参加全国法考,并担任公职律师。积极参加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

三、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制度建设。完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制定《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印发《加强县(区)艺术团 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学·创·演·推”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旅游名县创建县评选办法(试行)》等64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贯彻<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的工作举措的通知>重点学习内容计划的通知》,印发《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应知应会知识手册》,进一步增强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厅机关内控制度10余项,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机关规范化建设。

四、抓紧抓实干部队伍法治理论学习教育。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把法治学习教育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文化和旅游领域各类培训内容。印发《关于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学法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及法治西藏APP,每年积极组织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和自治区“12.4”宪法宣传周(宪法主题答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答题活动、“6.26”国际禁毒日线上答题活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线上测试、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线上测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项线上测试等各类法律知识答题,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系统答题参与率均在90%以上,进一步强化职工法治教育。强化普法经费保障,投入10.7万元制作了一批普法宣传品,开展线上有奖法治答题等活动,创新文化和旅游领域普法形式。

五、发挥文化和旅游行业优势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积极选派区内知名艺术家担任自治区法治义务宣传员,参与平安西藏主题晚会创排策划工作。推广普及《路畅心顺》《十字路口》《为了母亲的微笑》等法治题材文艺作品60余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文艺巡演,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惠民活动超10万场次,发挥以文化人潜移默化作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推动法治融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在各级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利用各级文化馆(站)开展法治等各类文化服务活动6万余场次,以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举办在拉萨、山南、林芝等地陆续演出,社会反响热烈。累计在色拉寺等13座重点寺庙挂牌成立自治区图书馆、古籍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分馆,设立文物陈列馆,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寺庙,助推“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实施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为县(区)艺术团、行政村文艺演出队提供了可复排、可学习百余个法治优质文化产品,以依托中国移动平台,将“供给工程”产品嵌入新媒体平台。投入40万元为全区100个村级群众性文化活动示范阵地配送了一批适合农牧民群众的法律卫生知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图书、期刊等充实村级文化活动内容。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提高技术手段和执法效能,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文化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下一步工作中,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点“必修课”,作为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常修课”,采取以考促学,学考结合,举办普法教育进支部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和宣传解读,将法治教育作为文化和旅游领域各级各类培训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宣传的深度、广度。加强执法队伍人员专业培训,强化执法规范性,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二是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普法工作。积极推进普法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创新,扎实落实普法工作任务。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普法力度,提高普法水平,创新普法载体,加强法治类文艺创作水平和力度,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群众文化生活中,充分激发普法效能,营造法治氛围,充分运用融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以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及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逐步引导法治成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三是进一步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重大决策程序。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到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


编辑:聂茂
校对:谭其露
审核: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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