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最低缴费档次200元/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终身受益”, 参保对象缴费金额越多、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所以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应该尽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
三、如何缴费
方式一(线上缴费):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缴费
方式二(线上缴费):通过闽政通中的“缴费专区”模块申报缴费
方式三(线上缴费):通过签订委托扣款缴费协议由银行代收代扣
方式四(线下缴费):办税服务厅窗口、农业银行柜面、农商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中都镇便民服务中心集成服务窗口辅导缴费。
温馨提示:缴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拨打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电话(0597-3965699)或中都镇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597-3771353)进行咨询。
四、待遇申领
(一)待遇申领条件:
1.已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目前规定为60周岁)。
2.已按规定缴纳保费(目前为15年)。
3.已按规定提交待遇领取申请。
4.待遇核定时具有待遇申请地户籍(或港澳台参保人员具有待遇申请地有效居住证)。
5.生存状态正常。
6.未在监内服刑。
7.未领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障类待遇。
8.同时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已提交其他养老保险注销手续或转移衔接申请手续。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
(1)“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2)“闽政通” APP
(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4)“掌上12333”APP
(5)“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6)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2.现场办: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前往参保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五、资格认证
目前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主要采用网上认证的办法。认证渠道有:
(1)“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2)“闽政通” APP
(3)“掌上12333”APP
(4)“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六、领取城居保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其家属有何待遇权益?
领取城居保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部分)可以依法继承。若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后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可按参保地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一般为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倍。(具体标准以参保地丧葬补助金政策为准)
七、冒领、多领养老金会有什么后果?
待遇领取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立即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欺诈骗保资金数额较大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供稿:中都镇便民服务中心
编辑:丘燕珍
编审:魏安剑
监制:刘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