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经开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商家和回收拆解企业,公告如下:
(一)销售商家
1.具有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范围,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商家。
2.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
3.近二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交予合规的回收拆解企业;
5.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6.签订承诺书,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承诺不趁机涨价,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回收企业
1.在丽水市内依法注册及纳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且具有回收拆解资质或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2.近二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有单独的场地临时存放从电动自行车上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场地内应配备专人管理,实行严格安全内控,拆解场内设置监控,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或使用。
4.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拆解处理后应将行驶证、牌照及时收集并上缴辖区公安交警部门。
5.取保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辆全部强制报废,并建立完备的再生资源进出库以及流向台账。
6.若无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应按照要求及时送交具有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一)申请表(含承诺书)
(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需为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四)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企业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下载报名,个体户由商务局统一查询。)
以上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经开区经济发展部(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238号1712办公室)或者将全套资料扫描打包,并按照“单位名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报名”形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815955022@qq.com。
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2600015。
(1)经审核入选的商家,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商家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2)商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因参与商家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商家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属地政府。
(4)参与商家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务部门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商家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5)本次活动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上级出台的最近政策文件执行,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商务部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1月14日
责编 | 林利斌 终审 | 徐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