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

文摘   2024-08-09 20:45   青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狠刹吃喝歪风,弘扬新风正气。现公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禁违规吃喝十条纪律要求:

一、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

二、严禁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等以公务名义变相公款吃喝;

三、严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单位下属、下属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单位内部食堂、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五、严禁公款报销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六、严禁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七、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及会议、培训、检查、调研、值班等活动期间饮酒,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不纵酒、酗酒;

八、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规吃喝;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反对大操大办、大吃大喝;

十、严禁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

凡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一律先停职检查再调查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查处曝光力度。欢迎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方式一,拨打举报电话:0971—12388; 

方式二,寄发举报信件:青海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班玛路果洛州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814099)

方式三,网络举报:http://qinghai.12388.gov.cn/guoluo

方式四,来访举报: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班玛路果洛州纪委监委机关办公楼1楼州纪委监委信访室(105室)

方式五,扫码举报:

果洛纪检监察
发布最新工作动态,解读政策规定,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放大正能量。果洛纪检监察,期待您的关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