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
深刻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对希望工程的重要寄语指示精神
按照团省委、团市委相关要求
团县委、县少工委、县青联决定
在全县广大少先队员、团员青年中
从2023年9月起长期开展
“云岭青春扬帆基金”公益活动
“云岭青春扬帆基金”公益活动是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联、省学联通过云南青基会在全省广大少先队员、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的公益筹款活动。通过引领广大云岭青少年特别是少先队员、团员青年,奉献爱心、帮助他人,参与希望工程公益事业,同时,针对困境家庭青少年、青少年创业就业等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迫切需求提供新助力,将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关爱传递给青少年。
云岭青年心向党,1元公益伴成长
2023年9月起长期开展
本次活动依托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一部手机做公益——云青筹”捐款平台为载体,全县各级团组织按照自愿原则,倡导动员全县广大少先队员、无固定收入团员青年每年捐款1元,有固定收入团员青年每月捐款1元,专职团干部每月捐款10元。
(一)支持和推动青少年开展边疆和基层团组织、中小学团组织征订报刊、赠送书籍等工作。
(二)开展青少年心理个案咨询,心理知识科普、团体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心理咨询师业务培训等公益活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心理健康的工作,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
(三)开展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实习支持与帮扶,为青年返家乡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能力素质提升、实习实践等,助力青年创业就业和大中专学生就业。
(四)资助乡村学校建立少先队队室(角)、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开展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慰问,点亮微心愿、暖冬行动、少先队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校内外少先队组织及规范化建设。
(五)资助困难学生、留守儿童;为乡村教师进行能力提升培训,补足乡村学校附属设施需求等公益项目;为城市随迁子女等中小学生提供暖心帮助。
(六)开展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爱国主义活动,开展河小青、湖小青、九湖流域生态监护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大学生“三下乡”“返家乡”志愿服务、社区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
(七)支持共青团建设童心港湾、青联希望小屋等公益项目开展;开办团团爱心积分兑换超市,开展红领巾学堂、爱心托管班、七彩假期、“团团陪伴·助力双减”等工作。
(八)用于受突发事件造成的弱势群体开展救援资助等活动。
(九)在边境村开展建设“青年红色文化长廊”国门青年之家”国门少先队”(配置鼓号队)、“国门共青团图书室”等助力边境村团组织建设。
(十)其他青少年服务项目及符合捐赠人意愿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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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田玉露
校对丨李敏
审核丨张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