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逐月君
“一件事”名称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军人退役一件事”
服务对象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
办理事项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办理报到,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预备役登记,党组织关系转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流程
(一)退役报到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采集退役军人信息并建档立卡,出具户籍介绍信等。
(二)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市(州)、县(市、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接到部队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后,经审核无误后统一交由属地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录入个人信息。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后通知退役军人本人到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报到,并报备完善个人详细信息。
(三)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方式:1.公安部门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或退役军人部门工作人员代办帮办,同时可采取网上流转。2.申请人在综合联办窗口提交材料,并在互联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登记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扫描材料后网上提交至公安部门(纸质材料同步送交公安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后,公安部门2个工作日向综合联办窗口反馈办理结果。另,退出现役证件复印件、入户联系函(介绍信)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直接向公安部门提供。
(四)居民身份证申领
申请人在落户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申领居民身份证,现场采集本人人像、指纹等信息。
(五)预备役登记
由县级兵役机关安排专人现场登记或委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填写《预备役信息登记表》,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报到时一并办理,无需另行提供材料。
(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落户及身份信息,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流转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同时退役军人可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落户及身份信息,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流转至医保部门,由医保部门办理。
办理流程图如下:
申报材料
(一)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二)部队开具的供给关系介绍信原件
(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报到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四)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
(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
(七)办理户口登记
提交材料:除申请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军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没有办理军人身份证的,可提供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可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复印)。
2.落户相关材料。
成都市和其他市(州)城镇落户补充材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①入本人产权住房且在该房产无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入本人产权住房且在该房产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入直系亲属住房且在该房产无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入直系亲属住房且在该房产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④入公共集体户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3.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材料(原件1份,仅为公安部门核查发现户籍信息异常的提供)。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收费(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费用20元;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地址
市、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人退役一件事”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雁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28-23038181
安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28-24068181
乐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28-23326698
高新区社事局:028-26407181
临空经济区社事局:028-2683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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