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文摘   2024-11-23 12:00   山东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

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

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

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

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

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今天

我们了解的主要内容是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1.妇女怀孕后可以享受到哪些健康管理服务?

妇女怀孕后,从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①孕早期健康管理;

②孕中期健康管理;

③孕晚期健康管理;

④产后访视;

⑤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健康管理服务。


2.孕产妇健康管理对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

只要是我区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均可享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3.孕早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怀孕12周以内为孕早期,可以享受的服务有:

①需要到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孕册》,医生为孕妇进行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还要进行体检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ABO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艾滋病(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②开展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的指导,特别强调避免导致胎儿畸形的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的宣传告知;

③根据检查的结果,填写第一次的产前随访记录表。如果发现孕妇有妊娠问题或严重并发症,医生会及时将其转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诊治。


4.孕中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怀孕13~27周为孕中期。在16~20周,21~24周医生做2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①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医生通过询问、观察、体检、妇科检查、化验等对孕妇和胎儿进行评估,识别是否为高危孕妇;

②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

③对发现异常或有高危征象的孕妇,立即将其转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5.孕晚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怀孕28周以后是孕晚期。

①督促孕妇在孕晚期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检;

②在怀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对孕产妇开展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孕期并发症防治、合并症防治的指导;

③对高危孕妇应根据其就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增加到医院随访的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转诊。


6.什么是产后访视?有什么好处?

产后访视是指基层医生在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的产后家庭访视,医生为产妇和新生儿进行查体、健康咨询和指导。

通过访视可以了解产妇的一般情况,如: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也可以早期发现产褥期感染,达到早治疗、早康复的目的。


7.产后访视服务有哪些内容?

产后访视的服务内容有:

①通过观察、检查、询问,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②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出现的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等问题进行处理;

③发现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恢复不佳、产后抑郁等问题,及时转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④通过观察、询问、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指导母亲正确护理婴儿。


8.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有哪些内容?

产后42天健康检查的服务内容有:

①产后42天的产妇到所居住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如果生产时曾出现异常的产妇就到原来分娩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②通过询问、观察、体检和妇科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③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儿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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