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综合执法局关于清明节文明祭祀的通告

政务   2024-04-01 16:29   甘肃  

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祭扫新风尚,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防控空气污染,推进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区清明祭祀相关事宜的通告如下:

一、综合执法局在城区主要地段投放祭祀焚烧箱6处:

广香东路:广香苑东头、云屏桥东头

广香西路:太阳桥西头、广金路公厕下、东桥头公厕上、体育场大门对面

二、清明节期间,除指定祭祀箱外,全面禁止在城区其它所有主次干道内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

三、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家属及群众开展文明祭祀。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市民,树立文明祭祀新观念,培育文明祭扫新风尚!

特此通告。

两当县创建省级文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两当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两当县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日


陇南两当县综合执法局
单位宣传、政策引导、各级政府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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