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县创建】清理违规横幅广告,还原城市美丽“容颜”
政务
2024-03-31 17:55
甘肃
为加强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城区悬挂宣传品(横幅、条幅),建筑物和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管理工作,全力助推省级文明县创建,两当县综合执法局对城区内广告张贴、悬挂、散发宣传品等行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主干道进行排查,对悬挂在商户门头周边、建筑物外墙上,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宣传品(横幅、条幅)进行依法处置。在巡查中,执法人员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原则,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对违规设置及随意悬挂于商户门头周围、主干道两侧的墙面等处的各类横幅广告,执法人员积极上门向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城市悬挂横幅、条幅,建筑物和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公告》,并当场清除悬挂的宣传品(横幅、条幅);对无法联系到责任人的破损横幅广告,组织执法队员利用钳子等工具代为拆除。截至目前,共拆除违规设置横幅30余条、发放公告30余份。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违规宣传品(横幅、条幅)的巡查力度,确保做到违规宣传品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有效净化城市公共空间环境,不断提升城市面貌。普法小课堂
《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贴宣传品或标语。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树木和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标语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供稿:苏斌)监制:吴兆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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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