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于书,形质法度,端厚平和,参互错综,玲珑飞逸,诚能如是,可以语神矣。
以上为明朝的项穆在《书法雅言》中的论述,其大意如下:
人对于书法来说,能够写得形态美和质量高,法则和尺度掌握的合适,看起来端庄温厚,平稳和谐,字与字之间相互参差,错落有致,每个字都写得精巧细致,飞动飘逸,如果真的能把书法写成这样,那就可以说是神妙了啊!
项穆所说的这些神妙书法的特征都是对的,但是他唯独少说了两样东西:那就是真实和自然。
也恰恰就是这两样东西,对于元、明、清这三个朝代的人来说,是最缺乏的东西。
如果没有真实和自然,项穆所说的这些书法的优点和特征,都是可以造作出来的。
造作出来的美固然也好看,但是缺少了真心、真诚和真情实感,无论写得多漂亮的书法,那都是没有精神内涵的,让人看了没有感动,没有愉悦,这属于美中不足。
真实和自然实际上是一体的,真实就自然,自然就真实。
如果没有以真实和自然为基础去书写,这样的字写出来,无论有多么的神妙,那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本期共汇集《钟王书法》续行书千字文共十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