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 | 津云:天津市司法局积极推动京津冀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发展 充分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政务   2024-10-08 08:53   天津  



近日,津云刊登文章《天津市司法局积极推动京津冀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发展 充分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报道了市司法局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积极推动京津冀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近日获悉,市司法局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拓展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动京津冀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本市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统筹谋划,在《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京津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协作交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京津冀司法厅(局)建立了三地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今年,本市将京津冀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纳入地方立法。据统计,十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京冀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近5000人次,2020年以来,天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京冀地区咨询人电话近4万人次,涵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物权类等多个方面。

  在一起案例中,北京市居民李某某几年前购买了坐落于蓟州区的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了商品房交付日期,但逾期近一年后,才收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来的收房通知书。李某某夫妇多次就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问题进行交涉,但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解决。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并确认其符合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条件后,当即为其开启了绿色通道,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通过举证、质证,并结合法律规定,为受援人争取最大利益。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给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案例涉及河北省来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2021年12月,河北省杨某某等5人经于某某介绍,为红桥区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室外幕墙项目提供劳务,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该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李某,李某和于某某又存在合作关系。工程完工后,杨某某等5人多次向相关方追讨7.52万元劳务费,但始终未果。今年初,他们来到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经过审核后,当场为5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迅速指派两位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此案。经法律援助律师详细询问、核实了解案情,并亲自到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手机通话和短信记录以及工程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最终,法院支持了杨某某等人的诉求,这起被欠长达2年的劳务费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来源:津云

责编:刘甲林

编辑: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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