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指南(二):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怎么办理?

政务   2024-10-07 09:02   天津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日常生活中

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还真不少

今天,津晓法为您整理了一些

主要民事公证事项须知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民法典》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大类,继承权公证亦分为遗嘱继承公证与法定继承公证。

申办公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婚姻状况证明;3. 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明;4.被继承人与全部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5.遗产权利证明;6.涉及遗嘱继承的,还需要提供生效遗嘱及所有继承人对遗嘱效力的确认声明。


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公证赠与合同是赠与公证的形式之一,但由于地域或时间的限制,使赠与人与受赠人就赠与达成合意成为不可能时,实践中最常见的便是公证赠与人的赠与书和受赠人的受赠书。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书面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表示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书。

申办公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2.受赠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3.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4.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5.赠与人与受赠人系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分为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六种形式。公证遗嘱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制作的遗嘱,属于独立的遗嘱形式。其制作程序、要求和效力都有别于其他形式遗嘱。

申办公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处分财产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2.受益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3.遗嘱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4.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二)处理事务的遗嘱

1.申请人身份证明;2.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3.与处理事务相关的证明。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之间或未婚夫与未婚妻之间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归属所达成的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可由男女双方在婚前订立,也可由双方在婚后订立,但约定的标的物均应为婚前之财产。

申办公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2.协议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学历/学位公证

学历/学位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其入学至毕业或肄业的学习经历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机构一般只证明当事人的最高学历;但当事人或使用国有特殊要求的,公证机构也可同时证明当事人的全部学历。

学历公证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就读的学校、学习的专业、学制、学习时间、毕业或肄业的日期等内容。公证书上应当贴当事人近期免冠照片。有些国家要求申请留学人员同时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的课程、取得的成绩和取得的学位。当事人申办学历公证时,可将成绩单、学位证书一起办理公证。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公证,一般采用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的学校和校长的印章属实的出证方式。

申办公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学历

1.申请人身份证明;2.学历证明。

(二)学位

1.申请人身份证明;2.学位证明。




供稿:天津市公证协会

责编:宋莹婷

编辑:张璞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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