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由海拉尔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终结,海拉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孟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一案在海拉尔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拉尔海关缉私分局工作人员在第二现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孟某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自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间,利用多名亲友名下的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购买免税化妆品向他人出售。经查,走私免税商品货值513960.06元,偷逃应缴税额161876.46元。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表示愿积极上缴违法所得并认罪悔罪。本案将于近日择期宣判。
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属于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商品,消费者购买免税商品,仅限于自己使用,不得在国内市场进行二次销售。因此,对于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为牟利替他人代购免税商品的行为,或将个人所购免税商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行为,以及组织、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在国内市场倒卖牟利的行为,均属于“套代购”走私违法行为,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免税商品时,一定要遵守国家规定,切莫贪图小利,触碰走私违法犯罪的高压线。如果发现他人存在“套代购”行为,应及时向海关或者相关部门举报。
下一步,海拉尔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延伸审判职能,多形式、多角度强化法治宣传、以案为鉴的教育、引导作用,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与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