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审执”一体化 让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政务   2024-11-13 18:24   内蒙古  

    近年来,海拉尔区法院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贯彻“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打破先审后执既有观念,坚持在立案中着眼审判,在审判中统筹执行,平衡各方利益,兼顾胜诉者权益及义务者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大保全力度,努力实现“以保促调”

    把加强案件保全工作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效举措,在立案、审判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实现能保全保、应保尽保,防范化解财产转移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降低届期履行不能的风险,同时倒逼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履行义务,缩短胜诉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的期限。提供财产保全申请的指导和协助,确保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强化自动履行,促进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在组织调解或开庭审理时,积极向当事人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力促债务人当庭履行。加强违约条款、担保条款运用,对达成调解协议而不能当庭履行的,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立违约限制、担保履行条款,增大债务人逃避债务的违约成本,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典型案例

    2023年,原告张某欲在被告某公司承租商铺,并支付押金3万元及租金18.25万元,约定被告于2024年1月20日前交付租赁商铺,但直到2024年7月1日,被告未能交付房屋导致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涉案租赁合同。被告向原告退还已交付的租赁款共计18.25万元,但被告只在解除合同当天退还给原告5万元,剩余13.25万元租赁费及违约金至今未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海拉尔区法院。

    原告提交诉讼材料后,经释明首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的账户,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债权的实现,贯彻“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理念,承办法官在原告申请当日制作保全裁定书并转交执行。采取保全措施后,法官及时联系当事人,被申请人表示有积极履行的意愿,但也反映目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一次性付清存在压力,会影响企业经营,希望能分期支付欠款。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分批偿还款项,租赁款13.25万元于2025年1月15日付清,违约金、保全费等共计3万元于2024年10月24日付清。

    审判结束后,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释明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不利后果,被告当场答应履行。随后,被告履行了应还3万元的违约金、保全费等款项,因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也依约解除了保全。案件办理从保全到和解,从和解到履行,从履行到解封,环环相扣,快速高效,让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该案件有效衔接立案、审判、执行环节,通过调解促成即时履行,最大限度防止调解协议进入执行程序,使当事人没有了后顾之忧,“立审执一体化”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官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态度。

    近年来,海拉尔区法院以“立审执”全流程衔接为抓手,搭建案件审理的“快车道”,把“和”文化贯穿矛盾纠纷解决始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高效办理好每起案件,聚焦每一件人民群众关心的“小案”“小事”,用心用情用力断好百姓家务事,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文稿:高瑞琦
辑:周子钰
审核:汪国振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提供诉讼服务,促进司法公开,发布重要信息,开展普法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