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参与学校食品
安全民主监督制度
感谢包容与期待,未来将会做得更好
为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家校合力。蓬安县罗家小学校实施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制度,在学校设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委员会,并聘请学生家长担任学校食堂安全监督员。具体制度如下:
建立监督制度,成立监督委员会
建立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制度,设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委员会。
家长在参与监督委员会前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再由班级组织民主选举,选出合适的代表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学校与家长签定监督行为承诺书。
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学校食堂安全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委员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学校食堂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时,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别提示:为维护学校、学生的根本利益,不得在任何网络平台或自媒体等发布传播未经证实、许可的信息,如有违反并造成恶劣影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
采取独立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的方式。定期检查每月一次,不定时检查随时安排。为确保学校基本秩序及师生安全,检查人员进入食堂检查前,家长安全联络员要联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领取检查证,所有检查人员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并佩戴相关证件进入食堂。
如遇紧急情况请先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随后及时汇报。
加强人员培训
学校为学生家长监督食堂创造良好的条件并且积极培训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注意事项。还包括我县、我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和监管要求。
实行陪餐制度
监督委员会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陪学生就餐,并就陪餐情况做好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妥善解决。如因个人渎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
食品安全监督环节
(一)、食堂招标及采购。对于学校自主招标及采购项目,学校应邀请学生家长召开家校沟通会,在食材供货商选择等方面听取学生家长意见。
(二)、食材验收入库。学校应有计划按流程组织学生家长到校监督食材验收入库,查看食材检验报告、食材感官品质等。
(三)、食材加工制作。学校应向到校监督家长在厨房外提供可视化“明厨亮灶”,监督食堂加工卫生环境、食材加工操作等。学校可组织学生家长按食堂有关操作规范进入加工区域开展监督,进入加工区域的学生家长应提供健康证明。
(四)、食堂菜品价格及菜谱制定。在调整食堂菜品价格时,学校应提前告知家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后进行调价。学校可邀请具备食品营养健康专业知识或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家长参与食堂菜谱制定,并广泛听取家长对菜谱的意见建议。
(五)、食堂分餐用餐。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组织学生家长参与陪餐,监督食堂菜品营养风味、菜品质量、份量和食堂分餐用餐情况等。
(六)、信息公示。学校应在食堂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菜谱、食材价格、食堂资金使用情况等各类信息。
(七)、满意度测评。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利用召开家长会、开展网络测评等,了解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
履职尽责
所有参与人员要积极履行职责,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多深入学校食堂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并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
加强自我学习,提高专业知识
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抽时间多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做好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学校也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提高思想认识
无论教师、家长、食堂从业人员都必须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担当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责任,共同为学生、老师造就一个无比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反馈意见建议
监督委员会要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如何搞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多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校指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负责收集汇总学生家长监督意见建议,并建立监督工作问题台账。学生家长在监督结束后应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家长反映的内容,并将意见建议采纳或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学生家长。
罗家小学食品安全总监:
刘坤阳 电话:17781133876
罗家小学食品安全员:
吕志强 电话:13419102989
蓬安县罗家镇中心小学校
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