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顺德区龙江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晨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三、联合承办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晨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林翰教育集团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外国语学校
2025年1月19日
龙江镇龙江外国语学校晨曦游泳馆
各中小学校、游泳俱乐部、
培训机构、社会团体、
受邀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
竞赛组别
1. U 系列高中组:( 男子、女子)
U18组:
2006年1 月1 日至2006 年12月31 日出生
U17组:
2007年1 月1 日至 2007年12 月31日出生
U16组:
2008年1月1日至 2008 年12 月31 日出生
2.U 系列初中组:( 男子、女子)
U15组:
2009 年1 月1日至2009 年12 月31日出生
U14组:
2010年1月1日至2010 年12 月 31 日出生
U13组;
2011年1月1日至 2011 年12 月31 日出生
3.U 系列小学组:( 男子、女子)
U12组:
2012 年1月1日至2012 年12 月 31日出生
U11组:
2013年1 月1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出生
U10组:
2014 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 31 日出生
U9组: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 12 月31 日出生
U8组: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12 月31 日出生
U7组:
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 12 月31 日出生
4.幼儿组:( 男子、女子)
U6组:
6岁及6岁以下
5.成人组:( 男子、女子)
19-24 岁组:
2000 年1 月 1日至20012 月 31 日出生
25-29 岁组:
1995 年1 月1日至1999 年12月31 日出生
30-34 岁组:
1990 年1月1日至1994年12 月 31 日出生
35-39 岁组:
1985 年1月1日至1989年12 月 31 日出生
40-44 岁组:
1980年1月1日至1984 年12 月 31 日出生
45-49 岁组:
1975年1月1日至1979 年12 月31 日出生
50-54 岁组:
1970年1月1日至1974 年12 月 31 日出生
55-59 岁组:
1965年1月1日至1969年12 月 31 日出生
60-65 岁组:
1959年1月1日至1964 年12 月 31 日出生
(二)
竞赛项目
1.U7 组、U8 组:( 男子、女子)
50 米
(蛙泳、 自由泳、蛙泳腿、 自由泳腿)
2.U9 组、U10 组、U11 组、U12 组:
( 男子、女子)
50 米、100 米
(仰泳、蛙泳、蝶泳、 自由泳)
3.U13 组、U14 组、U15 组:
( 男子、女子)
50 米、100 米
(仰泳、蛙泳、蝶泳、 自由泳)
4.U16 组、U17 组、U18 组:
( 男子、女子)
50 米、100 米
(仰泳、蛙泳、蝶泳、 自由泳)
5.成人组:( 男子、女子)
50 米、100 米( 自由泳、蛙泳)
6. 幼儿组:( 男子、女子)
25米(蛙泳腿、自由泳腿)
( 一)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参赛人数约 500 人,额满即止。
( 二)指定 30 人为计分队员,所获各组得分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其 他参赛队员只计获奖名次,不计分;成人组、个人不计算团体总分。
( 三)每名运动员持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检录,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 四)各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按报名人数按 1:8 配备(领队和教练可 由运动员兼任)。
(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后,由参赛单位开具 健康证明(加盖公章),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 3), 报到时上交相关材料方可参赛。
( 六)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的教练、工作人员和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 险”,报到时上交有关材料。
(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 二)所有竞赛组别可按比赛项目并组进行比赛,按竞赛年龄组别分别录取名次。
(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 3 项,报名人数不足 3 人的项目将推至上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 五)非计分的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不计取名次、不录入成绩。
( 六)无故比赛弃权运动员将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参赛单位报名后无故 不到赛区者将取消参赛单位两年内参加我会主办的比赛资格。
(七)凡违反体育道德、有不正当行为、年龄、健康证明存在弄虚作假 或发生赛风赛纪违规行为者,将视情况取消比赛成绩和资格。情节严重者, 取消参赛单位两年内参加我会主办的比赛资格。
( 八)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不得佩带划水 掌。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 取消,并禁止两年内参加我会主办的比赛。
( 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组:各单项各组别分别录取前 8 名(A组:1—8名颁发奖牌和奖状,B组:9-18名颁发奖状,C组:19—24名颁发奖状)。各组别团体总分(参赛队伍需超3支队)前8名颁发奖杯。参赛人数不足 8 人(含 8 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 二)成人组:各单项各组别分别录取前 8 名(A组:1—8名颁发奖牌、奖状、礼品,B组:9-18名颁发奖状、礼品,C组:19—24名颁发奖状、礼品)。参赛人数不足 8 人(含 8 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 三)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 3 人,则不举办该项比赛。该组运动员并入 高一年龄组并组比赛和录取。
(四)各计分队员所得名次分累计总分为该代表队团体总分,以总得分 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得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各计分队员 按 8、7、6、5、4、3、2、1 计算团体分;各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 和奖杯。
( 五)大会评选优秀运动员奖和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凡获得三个以上单项冠军,没有违反大会纪律均授予 “优秀运动员” 称号(成人组暂不设该奖项),获团体总分前八名单位可评选一名工作成绩突出的教练,授予“优秀教练员”称号。
( 一)请相关参赛单位于2025年1月 14日 18 ∶00 前,使用电脑登录 报名网站:http://swim info.cc,点击【比赛报名】图标进行报名报项(以2024年顺德龙江〝晨曦杯〞冬季游泳公开赛此报名为准)。
( 二)报名时要按要求填写真实资料,资料不齐或者逾期不报名者不得 参赛。报名时所需资料如下: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务部门健 康证明、比赛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复印件、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 件3)、报名表( 附件2)。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时提交以上原件。
报名扫码添加好友并登记
或致电:18038884999(微信同步)
( 三 )2025年1月18日 9:00 在(龙江镇外国语学校教研组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1月18日下午 15 ∶ 00 裁判员学习。
( 四)报到:1月19日上午 8 ∶ 30 正式开始比赛,各单项提前二十分钟开始检录。
( 五)报到时间、报到地点、联系人信息以赛事补充通知为准。
( 一)参赛选手每人每个项目收取报名费50元(报名扫码添加好友并登记)
( 二)个人报名需扫码或添加晨曦体育客服手机进行登记报名。
( 三 )团体组织统计好报名人数报名项次,填写附件一报名表,加盖印章后发送至晨曦体育客服手机进行登记报名。
各运动员本人(或监护人)必须签署“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3)”,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比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 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的,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二 报名表(可微信扫码下载)
附件三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可微信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