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何新良、朱海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征集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11-01 20:44   湖南  
 汝城县公安局已对何新良、朱海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确定债权债务,打击违法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该案件“债权人”通告如下:
一、请该案件尚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债权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何新良、朱海霞发生借款业务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支付记录、收取利息记录等),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到汝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登记手续。
二、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三、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朱警官、何警官
联系手机:15873516333。
特此通告。


汝城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


END




来源:汝城公安

编辑:祝志方

一审:祝志方 二审:何新成 三审:何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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