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汝城县司法局泉水司法所联合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在泉水中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座活动。
活动现场,600余名师生齐聚学校操场上,聆听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何建所讲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精彩一课。
何建通过讲述一名未成年人朱某因多次进行拉车门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依法送至邵阳工读学校改造学习(案例一);以何某某为首的一群人多次在泉水、井坡和县城盗窃摩托车、店内香烟、槟榔等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县法院依法判处何某某等人三至七年不等的刑罚(案例二),两个案例警示教育同学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何建讲述第三个案例,某高中学生罗某某等人跟自己高年级的同学说何某某天天在学校抽好烟,应该比较有钱,之后在一个星期天下午,罗某某伙同几名同学在学校门口拦住何某某并用钢管殴打何某某,抢得何某某20元钱以及一包已开封的和天下香烟,随后罗某某等人将20元和香烟平分,被抓获后罗某某等人被判处一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通过以案释法,他告诫同学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金钱、物质等利益的渴望,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偷了、抢了他人的财物不会被抓到,以身试法,终究会受到法律严惩,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时他还提醒同学们不要有盲目的虚荣心、攀比炫富的心理。勉励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心思花在学习上,不要让虚荣心战胜了自己的理智。
何建还讲述了2024年上半年在城南派出所辖区某中学发生过几名高年级同学聚集在一起殴打一名低年级同学,事发后他们中为首的两名学生被公安机关抓获送到了邵阳少管所接受教育的案例。该案例生动地诠释了什么校园霸凌,以及欺凌行为的主要表现,身体欺凌、推搡、殴打等暴力行为;也包括恶意取笑、起侮辱性外号、辱骂等。告诫同学们欺凌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同学之间不能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要学会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学会宽容,学会和睦相处。
接着,泉水镇司法所朱亚东所长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知识教育课。朱亚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规定,吸食、贩卖毒品等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他首先向同学们讲述了两个案例:案例一,一派出所民警出警时发现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持一把水果刀举止异常,该男子手腕上流着血,嘴上胡言乱语对民警说有人在旁边要害他,要谋杀他,可他周围并无其他人。后经尿检结果,发现该名男子吸食了冰毒,产生了幻觉,在便利店买了一把水果刀,连续割了自己的双手10多刀。案例二,一青年民警在抓获一名吸食电子烟依托咪酯人员时,发现其连上楼梯都站不稳,需要民警搀扶,双手一直在打颤,审讯时连握笔都握不住。
通过现场普法,告诫同学们要认清吸毒的危害,人一旦吸食毒品后就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有因吸毒成瘾的中学生,人格、心灵严重扭曲,多数已经放弃了学业,成群结伙地流散在社会上;有为了筹集毒资,吸毒者有偷、骗、抢等违法行为;更有甚者有些同学被别有用心的人骗去卖淫筹集毒资,长期吸食毒品不仅严重损害了自身的身体发育,更会产生变态扭曲的价值观,从而导致家毁人亡。
朱亚东通过组织同学们现场观摩毒品模型,讲解常见的毒品类型,提醒同学们要牢固构筑拒毒的心理防线,增强警惕意识与危机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的侵蚀,思想认识上时刻绷紧“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根弦。
活动中,派出所交通民警还向同学们普及了“知风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重点讲解了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向同学们倡导“安全同行,文明出行”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交通信号,搭乘摩托车、电动车要带好安全头盔……将交通安全铭记于心,实践于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
此次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座活动,通过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向同学们诠释了违法行为的现实表现和危害,以及如何有效预防和抵制不法行为的侵害,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了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泉水镇
供稿:周国春
编辑:祝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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