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真“刑”
近日,湖南双峰县公安局洪山殿派出所在局刑侦大队和大数据实战中心的协助下,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不法分子冒充人民警察身份实施招摇撞骗案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10月26日,洪山殿派出所一名驻村辅警在工作中收到一条线索,某村村干部反映当日有一个自称是双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向他询问过一名逃犯的住址,还要求村干部带他去逃犯家中。
驻村辅警听后立刻向所长反映该情况,所长与刑侦大队进行核查,发现刑侦大队近期并未派人前往该村,判断这可能是有不法分子冒充民警进行招摇撞骗。随后,民警迅速赶往该村进行调查。
据了解,当日上午11时许,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来到洪山殿镇某村,自称是民警,来当地寻找“逃犯”贺某,称贺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外地警方列为网上逃犯,案子已移交到双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现来通知贺某到局刑侦大队自首并退赃。当村干部问其具体案情时,该男子声称案情不方便透露,只需配合工作并带他前往贺某家中即可。
村干部听后,半信半疑地将男子带到“逃犯”贺某家中,发现贺某并未在家,该男子对贺某的家属讲述他是贺某案件的主办民警,来通知贺某前往双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退赃,让贺某家属准备9万元退赃款,并告知家属贺某回来后立刻与他联系,离开前还与贺某的家属进行合影并留下联系方式。村干部对该男子的语气和种种行为表示怀疑,待男子离开后,村干部立刻与驻村辅警取得联系并进行核实。
得知此情况后,民警迅速将情况反馈到局刑侦大队,对这名男子进行缜密侦查,并依托大数据实战中心针对相关线索进行深度分析、精准研判。经过不懈努力,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强的身份信息及住址,所长立即组织警力对王某强展开抓捕。
事发后,王某强一直藏匿在外地。但迫于警方的压力,10月30日下午,王某强主动来到洪山殿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嫌疑人王某强如实供述了其假冒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经查,王某强是一名无业人员,曾分别在2016年和2019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上半年,因贺某在赌博时欠下王某强几千元赌资,王某强讨账未果,于是冒充警察前往贺某家中实施诈骗。
目前,王某强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娄底公安、红网
编辑:祝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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