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月还贷提取
本规定所称逐月还贷提取,是指缴存人委托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每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1.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
2. 提取额度
申请人逐月还贷提取的金额为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 (含逾期部分),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为0。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大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则足额提取归还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按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金额提取归还贷款,不足部分从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中扣收。
3.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
(2)《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或共有产权人配偶的,还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 其他
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贷款终止贴息的,逐月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
(二)提前部分还贷提取
本规定所称提前部分还贷提取,是指缴存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提前偿还部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 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提取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
(2)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且贷款剩余期限不少于一个月。
2. 提取额度
申请人提前部分还贷提取的金额应小于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为0。
3.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
(2)《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申请人为借款人或共有产权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4)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 其他
(1)每月15日、20日、25日 (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扣款日,遇到银行扣款数据未返回时,中心不予受理提前部分还贷提取。
(2)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提取的,申请人应与中心重新约定剩余贷款的月还款金额,调整借款期限,但不得超过借款合同订立的借款期限。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须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还款人之一。
(三)提前还清提取
本规定所称提前还清提取,是指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提前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1. 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提取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
(2)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2. 提取额度
申请人提前还清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为0。
3.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
(2)《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申请人为借款人或共有产权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4)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 其他
(1)每月15日、20日、25日 (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扣款日,遇到银行扣款数据未返回时,中心不予受理提前还清提取。
(2)若提取总额等于贷款剩余本息额的,可即时转账还清贷款;若提取总额小于贷款剩余本息额的,不足部分借款人应自筹资金结清。
(四)公转商贷款提前还贷提取
本规定所称公转商贷款提前还贷提取,是指缴存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提前偿还公转商补息贷款本息。
1. 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在本市已办理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提取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时本市公转商补息贷款尚未还清;
(2)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2. 提取额度
申请人公转商贷款提前还贷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该笔公转商补息贷款剩余本金,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为0。
3.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
(2)《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申请人为借款人或共有产权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4)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 其他
(1)每月15日、20日、2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扣款日,遇到银行扣款数据未返回时,中心不予受理公转商贷款提前还贷提取。
(2)申请人须及时到贷款银行办理后续还贷手续,办理期限不得晚于次月末,实际还贷金额不得少于提取金额。逾期未还或少还的,中心终止贴息且不再为该笔贷款办理公转商贷款提前还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