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普法问答
我是基层宣讲员,
政策法律来宣传,
争做法律明白人,
文明实践谱新篇。
马芳菲:居民朋友们大家好!春节即将来临,今天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行宣讲。
居民:现在是依法治国,一切都要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定,请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依据吗?
马芳菲:天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有法律依据的。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做了明确规定。
居民:以前过年的时候,经常看到燃放烟花爆竹礼花弹,声音震耳欲聋,飞到了天上火花向四处乱蹿,如果落到居民家的阳台上或者易燃易爆的地方引发火灾,这是多危险呀。
马芳菲:《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可燃放区域内)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摔炮、拉炮、砸炮和旋转、钻天、多响(含双响)等升空类烟花爆竹、礼花弹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品种。
居民: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马芳菲:《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居民:如果违反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什么处罚吗?
马芳菲:《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决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第七条、《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
禁燃规定要执行,
节日庆典讲文明,
依法守规落实处,
津城美丽展新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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