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大埔县2025年度县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河道来砂量、水情、河势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河道采砂实行计划开采,总量控制,依法划定2025年县管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现就2025年县级许可发证河道(不包括韩江干流)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
无。
二、禁采区:
我县辖区内所有县管河道均属2025年禁采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禁采区采砂。
特此通告。
大埔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