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部署要求,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洼地,推动更多区内外高质量科技成果在宁夏转化落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宁科规发〔2024〕9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征集“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等领域技术需求,征集一批“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科技成果。
二、征集条件
科技成果输出方应是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推广机构等,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三、征集流程
(一)成果征集。科技成果输出方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填报科技成果信息,明确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对揭榜方的要求、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简要说明产业化资金需求、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
四、支持方式
鼓励具备科技成果转化任务承接能力的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揭榜,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科技成果输出方与揭榜方对接洽谈,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自治区重大“揭榜挂帅”项目立项支持。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951-8238005/5020588
技术咨询:0951-5020580/5011204
2.揭榜挂帅成果转化类项目科技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