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车主朋友们:
你们好!为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货车,国家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给予一定补贴。如果您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并有意愿提前报废更新,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向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申领补贴。为更好地服务大家,交通运输部门特作以下提醒:
务必把准政策实施时间
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
务必清楚补贴实施范围
报废车辆必须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老旧营运货车,新购车辆必须为中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营运的柴油货车或者新能源营运货车。报废旧车、报废并购买新车、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均可以享受补贴。
我区开通了线上+线下的双渠道办理路径,线上申领者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众号,点击“公众服务”,选择进入“货车补贴申领”栏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平台”。线下可选择提交纸质材料到市交通运输局办理。补贴标准和受理流程及其他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0474-8981987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8647464756
市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0474-8981815
丰镇市交通运输局:0474-3201425
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0474-3904115
察右中旗交通运输局:0474-5902347
察右后旗交通运输局:13154744233
四子王旗交通运输局:13847483685
卓资县交通运输局:17647425237
凉城县交通运输局:0474-4206090
兴和县交通运输局:0474-7212044
商都县交通运输局:0474-6917007
化德县交通运输局:0474-7910330
请广大货运从业者积极咨询,广为宣传,有意愿的尽快提交申请资料,我们将积极审核材料、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尽快发放补贴资金,全力推动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让更多的货车从业者享受政策福利。
内容来源: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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