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大病摸排工作的通知

2021-11-14 16:24  

为做好门诊大病摸排认定工作,根据西医保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我乡患有宁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30种门诊大病患者

请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单或病案首页到各村村医处登记,按照村医指示,自行前往西吉县人民医院、西吉县中医医院医保科(携带患者本人社保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单或病案首页)认定和定点,享受门诊就医报销待遇;

       二、宁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30种门诊大病病种:

1、高血压及并发症;2、糖尿病及并发症;3慢性病毒性肝炎;4、系统红斑性狼疮;5、精神病;6、再生障碍性贫血;7、肝硬化;8、重症肌无力;9、心脏支架术后抗血小板聚集治疗;10恶性肿瘤放疗或药物治疗;11、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12冠心病;13、类风湿性关节炎14、慢性阻塞性肺病;15、慢性肾脏病;16、风湿性心脏病;17、癫痫;18、股骨头坏死;19、强制性脊柱炎;20、帕金森氏综合症;21、老年性痴杲;2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2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24、干燥综合征;25血友病;26、普通肺结核(初治);27、普通肺结核(复治);28、耐药肺结核(单耐异烟肼);29、耐药肺结核(耐多药);30、耐药肺结核(广泛耐药)。

说明:

以上30种门诊大病均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病案首页、本人社保卡方可进行认定和定点,享受门诊就医报销待遇;



将台堡镇中心卫生院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宣传,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