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警方侦破多起电信诈骗案件,并发布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请相关受害人联系警方,领回被骗钱财。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关于
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办理杨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账户2000177158000010(户名:西昌市达农望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四川天府银行)、970102029001605132(户名:彭水县亦柯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3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联系人:丁吉林
联系电话:19802767693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关于
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办理冯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30580000436482876(户名:向胜,开户行:平安银行),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3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联系人:丁吉林
联系电话:19802767693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办理马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马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6698000008238373(户名:张恩秀,归属行:中国银行光山支行营业部),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马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31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王晓忠
联系电话:19802775965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
2025年1月2日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在办理刘某被诈骗案件中查明,被害人刘某被诈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896300000907373(账户名李海峰,中国银行宿州埇桥支行),永川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刘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2月5日止。
请该账户相关的被害人、权利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永川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19802771384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在办理彭某被诈骗案件中查明,被害人彭某被诈骗资金转入账户6221804710001875721(账户名石龙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东昌府区支行),永川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彭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2月5日止。
请该账户相关的被害人、权利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永川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19802771384
2025年1月6日
来源:平安大渡口、平安巴南、江北公安在线、渝北公安在线、永川公安
(重庆广电-第1眼TV编辑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