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申报范围包括:在建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6兆瓦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陆上风电在2026年6月前核准,光伏电站在2026年6月前开工。
申报要求指出,陆上风电项目按《上海市新型储能示范引领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5-2030年)》提出储能建设或购买调峰能力方案。
企业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申报项目场址之间不得存在重复、重叠等情况。我委按照审核不审批原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企业项目申报资格。
完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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