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2024年中小学秋季招生
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依法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上级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小学服务范围以“免试、就近、划片”为主;初中服务范围以“对口直升”为主,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对本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认真核查统计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结合各自的招生计划,认真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报县局基教股备案),确保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二)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政策
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体局基教股备案。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
(三)严格落实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政策
落实随迁子女相关入学政策,保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县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孤儿,各学校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
二、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附件4),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城区各学校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民办学校流程:
按照本方案第六条“时间及程序”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摇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摇号结果。未被摇中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户籍和房产信息的适龄生,可继续参与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招生。
三、招生区域及轨制、人数
经科学研判,在统筹考虑各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以及学生规模的基础上,认真核定了2024年各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2、3),合理制定了招生范围,确定2024年招生区域为:
(一)高中阶段
1.普通高中招生区域
具体招生轨制和人数严格执行忻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文件。
2.职业高中招生区域
按照忻州市职业高中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公办初中招生区域
(1)县城初中
定襄中学附属初中:定襄中学附属初中与定襄二中共同服务区为实验小学、西关村小、北关村小、南西力村小、北西力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学生。(定襄中学附属初中不提供食宿)
若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计划数摇号派位录取。摇号派位细则另行通知。未被摇中学生由教育体育局安排到与定襄中学附属初中共同服务区的定襄二中就读。
定襄二中:受禄学区(除白村学校)村小、季庄学区(除横山学校)村小;定襄中学附属初中与定襄二中共同服务区为实验小学、西关村小、北关村小、南西力村小、北西力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居住在忻阜路以北的社区居民子女。
若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计划数,对不需要食宿的学生摇号派位录取。摇号派位细则另行通知。未被摇中学生由教育体育局安排到与定襄二中共同服务区的定襄中学附属初中就读。
南关学校(第五中学,九年一贯寄宿制学校):与一波中学共同服务区;南关学校的小六年级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乡镇初中
宏道初中:宏道学区各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南王初中:南王学区各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神山乡中:神山学区各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河边初中:河边学区(除芳兰学校)各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南庄初中:南庄学区各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白村初中:白村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3)九年一贯制学校
智村学校:智村学校小六年级毕业生。
蒋村学校:蒋村、史家岗、后高三所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东力学校:东力、上东留两所村小的小六年级毕业生。
芳兰学校:芳兰学校小六年级毕业生。
横山学校:横山学校小六年级毕业生。
2.民办初中招生区域:
2024年全县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全部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的方式就读,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费。
定襄县明英学校、定襄县天宝学校两所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时,优先录取本校有意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本校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不接受外校小学毕业生报名,对本校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本校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若本校报名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空缺学位可面向全县在报名系统中报名该校的学生,报名人数大于空缺学位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确定;小于空缺学位数的全部录取。
摇号派位细则另行通知。
3.小学招生区域:
(1)公办县城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待阳村、董村、大南邢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忻阜路以南居住的社区居民子女。
第三实验小学:
城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城内村范围内居住的社区居民子女;西关村范围内居住的村民子女和社区居民子女;盛世华城(2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3号,14号,15号,16号)小区,盛世花园东、西区项目,学府家园小区。
西关村范围内居住的村民子女和社区居民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南关学校(第五中学,小学生可在校午餐、午休):
南关村范围内居住的村民子女和社区居民子女;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关安置区住户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北关学校:
北关村、王进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惠众园小区和继成新村居住的适龄儿童;北关范围内居住的社区居民子女。
河边中心小学:河边镇河一、河二、河三、河四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大关山职工子女。
其余各公办学校及教学点在其招生区域招生。(小一新生迁入户籍地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外县户口因父母工作调动者除外)。
(3)民办小学:
定襄县明英学校、定襄县天宝学校小学部:
按计划面向全县范围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计划数摇号派位录取。
四、公办学校入学条件分类及录取办法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入学类别、招生情况,梯次进行招生。系统初审通过后,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面审。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学校招生区域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二)三代同居户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学校招生区域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或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居委会(社区)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居委会(社区)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三)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户口】学校招生区域之外的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持有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持有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持有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2.在招生区域有户无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学生
【户口】具有学校招生区域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须有居委会(或社区、工作单位等)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有效房屋租赁合同、长期居住证明。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有效房屋租赁合同、长期居住证明、《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四)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建立黑名单机制
(一)招生过程中,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时上传假户口、假房产证、假合同等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将纳入黑名单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列入黑名单的,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二)招生过程中,不法人员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上兜售入学指标扰乱招生秩序的,公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置。一经公安部门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黑名单制度进行处理,招生工作结束后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时间及程序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5日上午8:00开始,8月8日18:00截止(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告)。
(二)8月12日,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县属民办学校摇号,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8月13日,办理入学手续。
(三)8月13日--17日,各公办学校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面审名单,面审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四)8月23日,招生结束,各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8月25日--31日,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六)9月6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小学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严格招生纪律
(一)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特长班,更不得举办各种实验班和初中补习班。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借读生,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
(二)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三)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轨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民办中小学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未在系统报名的,一律不予录取),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摇号资格,由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报名摇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继续参与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招生。在九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学校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
定襄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