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红桥区破获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政务   2024-10-10 17:26   天津  

今年,红桥区生态环境部门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与司法机关通力协作、有效联动,破获一起环境违法案件,以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形成有力震慑,为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案情介绍

天津某医疗机构系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该机构与A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管理污水处理站并对污水进行处理,A公司委派员工温某具体负责,陈某协助温某工作。A公司又与B科技公司签订合同,由B公司运营维护污水自动监测系统,B公司委派员工方某具体负责。

2023年3月起,温某私自将该自动监测系统抽取污水采样的软管连接至自备的小瓶中抽取达标的水样,干扰污水自动监测系统采样,伪造合格的监测数据上传,同时继续排放污水。方某明知温某采取上述方式伪造污水处理监测数据,仍予以纵容、默许,且仍出具设备故障的情况说明。4月,红桥区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对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单位涉嫌使用达标水样代替实际排放水样连接至氨氮水质分析仪,怀疑维保人员在执法人员达到现场前手动将COD水质分析仪恢复为正常状态。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调取现场监控录像连夜分析查看,结合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总排口水质氨氮数据超过国家及我市相关排放标准,私接水样氨氮数值与同时段在线监控数据吻合,判定该单位涉嫌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查处情况

案件查实后,红桥区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送天津市公安红桥分局,并抄送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红桥分局立案调查,逮捕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红桥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作出最终判决:温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方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陈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环境监测设施的维护、运营,直接关系到环境数据是否有效、准确,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进行排污,是排污单位及环境监测设施的维护、运营主体共同肩负的重要法律责任。该案的侦办处理有力地打击了此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社会各界产生强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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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区生态环境局

监制:江祥星
编辑:汤甜甜
校对:朱双银
排版:汤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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