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公告
文摘
2024-11-27 07:42
山东
为实施聊城市城乡规划,对范恭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界线(东至益民胡同、西至柳园路、南至建设路、北至香江路)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已依法征收并已补偿到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同时收回”规定,依法收回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持相关有效证件证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注销(变更)登记。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附:范恭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