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庭出示微信证据?
当法官在法庭上要求出示微信的原始载体、登录软件后出示电子证据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展示,并与已向法院提交的固定好的电子证据中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核对:
1、微信账户持有人当庭登录微信,向法庭展示登录时所使用的账户名称;
2、在本人的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向法庭展示个人信息界面中对方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3、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消息”进入通信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4、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
微信转账记录找不到了,如何导出有效账单?
提交证据时,需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1、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时,要特别注意显示日期,如果是对话当天截图,则只能显示具体时间(××分××秒),无法显示××年××月××日,如日后作为证据提交,最好再重新截一次有日期显示的版本;
2、对含有微信语音的页面截图时,注意将语音转文字后再截图,否则截图无法展示聊天内容;
3、若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音频、视频等内容,要提前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后提交法院,庭前由法庭发送给其他当事人核实,提高庭审效率;
4、建议在提交转账明细作为证据时,将双方涉案往来的转账明细特别标注,方便法庭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