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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探索建立基层法院领导兼任人民法庭庭长的“双庭长”制度要求,今年5月以来,万宁法院积极建立“双庭长”制度,持续推进院领导深入法庭办案常态化,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发展,化解第一线矛盾纠纷注入新势能。
8月26日,副院长兼和乐法庭部门负责人蔡良格深入和乐法庭,参与案件诉中调解,顺利化解海南某建设公司与黄某等7人劳务纠纷。9月5日,专委兼兴隆法庭部门负责人史朝晖到兴隆法庭开庭审理林某诉吴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史朝晖专委认真梳理案情,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尝试开展庭中调解,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利弊、析法理。最终,经过史朝晖专委不懈努力与倾力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当庭向林某支付款项2400元。同日,史朝晖专委还在兴隆法庭当庭促成周某诉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达成调解。
为努力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万宁法院通过三项举措严格落实“双庭长”制度:
一是积极建立“双庭长”制度,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人民法庭部门负责人。要求院领导班子在完成党组分工工作外,需坚持下法庭完成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开展法庭学习座谈、调研,为人民法庭干警解决突出问题等,持续提升基层法庭司法服务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院领导深入法庭办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院领导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运用院领导办案资历长、法律素养高等优势,深入推进院领导基层办案工作,逐步形成院领导在疑难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诉中调解过程中从情、理、法多角度化解基层矛盾,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的良好局面。例如,2024年6月至9月,兴隆法庭共向史朝晖专委分案38件,结案29件,含调解结案9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平均结案时间22.8天。8月至9月,和乐法庭共向蔡良格副院长分案7件,已结案1件;
三是持续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通过深入推进“双庭长”制度,要求部门负责人定期到基层法庭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基层法庭在法庭建设、基层治理、司法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时帮助基层法庭理清发展思路,优化基础设施,改善工作作风,引导法庭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助力乡村振兴。据统计,自建立“双庭长”制度以来,院领导共计深入基层法庭工作30多个工作日,开展基层调研指导20余次。
万宁法院将严格落实“双庭长”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哨站”作用,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司法服务,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文案:周莹
图片:肖玲
编辑:黄琼莹
审核:王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