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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处理涉企案件时,万宁法院坚持调判结合,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司法需求,通过达成更符合当事人预期的调解方案,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涉企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更丰富的实务借鉴,还将鼓励更多企业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为打造市场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作出示范。
近日,万宁法院依照“调判结合、以判促调”的原则,充分运用“法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办法,妥善化解了某房地产公司与38位业主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矛盾纠纷。在案件受理前期,承办法官周立魁、特邀调解员符思远等人及时约谈业主代表,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代理人,详细了解业主诉求及逾期交房的原因,并组织开展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双方均拒绝调解。在分析研判案件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示范诉讼案件,高效审理形成可参考的典型案例,为后续案件处理“打样”。示范诉讼案件审结、生效后,法官及时与其余业主、房地产公司进行沟通,告知示范诉讼案件处理结果,与特邀调解员分批分次开展其余案件调解工作,并将法律关系、生效案件的判决依据向当事人详细释明。在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下,双方同意在前案已生效判决的基础上,互相理解、给予退让、达成调解。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对于老百姓来讲,开发商迟迟不交房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居住权益,对于开发商来说,简单的一判了之将加重企业困难,甚至将企业逼入绝境,更不利于推进项目建设,最终还可能在更大范围损害购房者权益。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找准温情司法与依法履职的平衡点,调解工作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结合点,才是妥善化解商品房预售合同矛盾纠纷的关键点。
万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巧用以判促调,积极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在全力维护购房者权益的同时,也劝导购房者给予企业一定时间,缓解资金压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企业化解危机,用法治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文案:周莹
编辑:黄琼莹
审核:王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