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贵州算力券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数〔2024〕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各有关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促进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的若干激励政策》(黔数〔2023〕1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贵州算力券(以下简称算力券)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局)实施的一种政策工具和数字化凭证,用于购买符合条件的贵州算力服务、国产化算力适配服务、模型训练服务或贵州数据交易产品时,给予综合政策激励。
算力券包含现金券和实物券两种。
第三条 算力券的发放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智算优先、数据优先,据实结算、序时兑现的原则。
第二章 算力券相关主体
第八条 需求方是算力服务或数据交易产品的购买者,须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并保证交易行为真实有效。
第三章 算力券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算力提供方、数据提供方、平台服务方应加强与需求方的精准对接,从促进算力发展、降低用算成本、培育壮大场内交易的角度,提出个性化的服务优惠让利方案。
第四章 监督
第二十二条 算力券相关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回已兑现资金,取消后续申领资格,并纳入信用“黑名单”,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