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
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23名调整为46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各学院推荐名额参照第一批推荐名额。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及标准、评审方法、指标分配依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保持不变。
二、调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及标准、评审方法、指标分配、申请条件、评审程序保持不变。
三、调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国家助学金评审对象及标准、评审方法、申请条件、评审程序保持不变。
四、调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我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同学们按照学院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哦!相关申报材料请联系辅导员老师获取。
来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 周静 沈为奇
审核| 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