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堵点”解“心结”! 省司法厅这波操作很给力→
时事
2025-01-21 15:51
海南
案件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我们等了10多年
终于看到希望
感谢你们为这件事前后奔走、牵线搭桥
近日,某县林业苗圃10余名职工及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海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手中,感谢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一起复议案件过程中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该案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海南省政府受理的第一起履行行政协议的复议案件。
2010年5月,某县林业苗圃与县政府签订《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约定收回该苗圃名下70余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土地补偿费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外,协议书同时约定,县政府应在被征收土地拆迁后,在新规划路段安排3250平方米住宅用地作为苗圃职工住宅安置用地,并为12名职工办理土地不动产权属登记。“协议书签订后,县政府支付了土地补偿款及青苗、附属物补偿费,但因县林业苗圃主体等各种原因,合同一直未得到完全履行。”案件代理律师告诉记者。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这也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转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为相对人的权利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障。“若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渠道解决行政协议争议。”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4年3月,申请人某县林业苗圃因县政府未履行房屋安置承诺,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希望复议机关要求县政府履行行政协议载明的义务,解决苗圃12名职工的住房困难。
收到案件后,复议机关立即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了解其核心诉求,找准各方争议焦点,同时,督促某县政府按时答复并提供证据材料。该县政府称,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行政协议的复议请求,客观上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该案件还存在申请人单位主体存续情况不明、地块选择争议等诸多难题。不仅要厘清案件“堵点”,更要解开群众“心结”。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复议机关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后,一方面多次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办公电话、手机语音、微信信息等多种方式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对苗圃职工期望得到安置的急迫情绪进行疏导,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了顺畅的沟通平台,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复议机关及时就相关问题多次与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换意见,要求其对苗圃职工的身份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县司法局代表县政府协调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财政局、镇政府等各职能部门,促使各方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形成专项安置补偿方案,并报县政府专题会、常务会讨论通过。“这起案件时间跨度长,牵涉的人和部门众多,还要考虑到土地用途变更、财政预算等诸多因素。”该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长达半年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了新的行政协议。至此,该起长达十余年的征收安置补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双方的和解不是行政复议的终点。目前,土地的交付已经有了‘时间表’,我们也将持续跟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省司法厅复议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年来,海南行政复议工作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深化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的新路径,努力将调解和解工作贯彻行政复议始终,助力矛盾前端治理、定分止争。近年来,省司法厅组织开展送法下乡下社区、知识问答、行政复议开放日等系列活动,向群众普及行政复议概念、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办案流程等知识,切实增强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引导群众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此外,省司法厅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配合,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信访导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省司法厅还深入实施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加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共商互动,建立和完善府院联动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省司法厅将继续聚焦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覃创源 田春宇
审校:李亚珠
内容责任:谭宇村
审核:付向荣 王天宇 邵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