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阳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秀坤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明、覃世宽、严雪琼、邓越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严学俊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调整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事项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名单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阳春市)和2025年广东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阳春市)的议案》《阳春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阳春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视察2024年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工交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关于视察省道S539线阳春大道至广湛高铁阳春东站段新建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黄荣、黄燕玲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以及《余洪波辞去阳江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 《王世伟、黎尹、梁国祯的辞职申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贞铎列席会议。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8日
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荣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黄燕玲为阳春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黄荣的阳春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阳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世伟等辞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
阳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世伟、黎尹、梁国祯因工作需要辞去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黎尹因工作需要辞去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接受王世伟、黎尹、梁国祯因工作需要辞去阳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图/文 王柳竣
摄像 葛俊棠
编辑 谢滨桦
初审 孙俐莉
终审 张萍
版权属阳春市融媒体中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形式转载!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
“美丽阳春APP”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