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县委编办召开第三期《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五至六章,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办全体同志参加,县委编办主任张国辉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条例》第五至六章,对机构编制工作中的“由谁来审议决定”“怎么审议决定”“决策如何执行”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强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时,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坚持民主集中、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规定,坚持机构编制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按照规定内容进行议题审议,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决策水平。
会议强调,全办党员干部要将《条例》学习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一要坚持学习。紧抓学习不放松,把学习抓在平常,用在经常,常学常新,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完善措施,真抓实干,稳步推进。三要查漏补缺。各科室(中心)认真对照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全面梳理盘点,挖潜补欠,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文/图: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