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公示的位置要清晰、显著,便于相关主体查阅。
平台经营者开展自营业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以便消费者选择。
来源: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公示的位置要清晰、显著,便于相关主体查阅。
平台经营者开展自营业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以便消费者选择。
来源: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