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宠妾灭妻”:广东富商去世,私生女夺得80%遗产!

文化   2024-12-02 11:0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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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条新闻,把网友们的怒火都给点燃了。


事关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一场遗产继承官司


事情是这样的: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
也就是说,这个富商没有留一分家财给自己的亲生子女。
最终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婚外情对象)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最终法院判定,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和另一部分的六成,即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

律师认为,该案与2001年的“公序良俗第一案”十分相似,认定遗嘱中赠予婚外情对象的部分无效合法合理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婚生女朱某蕙则认为,自己母亲先于父亲去世,且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订立遗嘱,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继承自母亲。这个判决结果让自己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自己无法接受。其代理律师表示,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对此,有不少网友认为,富商的遗嘱有些离谱了。
Super_ChengDu:婚生女儿应该很生气吧,有点离谱,但是真是现实比小说还残酷。
他自己12345:婚生女至少分一半吧?怎么拿的比非婚生还少。
欢晓欢欢:虽然违背道德,但是她赢不了,白纸黑字只要遗嘱在这陌生人一样能继承。


这个案件,
在网上激起了千层浪。
无数网友不赞成,
不认可这个判决的结果。


如果和小三生的私生子女,
享有和原配子女一样的权益,
那么这个结婚证到底保障了什么?
如果一个人,
违反了公序良俗,
却依然得不到法律的审判,
那么道德的唾骂
对他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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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号先生说
只为苍生说人话,不为权贵唱赞歌!本号主编为前著名记者,历史研究者,宽容、睿智、深度、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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