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通报3起典型案例

时事   2024-10-23 08:04   新疆  

近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3起染发(养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典型案例。


一、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化妆品生产案。

2024年2月26日,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某仓库内,存放有化妆品生产设备及“茹莎莉草本植物保健粉”4830袋,案值561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处以没收“茹莎莉草本植物保健粉”4830袋、原料2袋,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商店经营超过有效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4年7月8日,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商店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蜂花蚕丝蛋白营养护发素”等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6瓶,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化妆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蜂花蚕丝蛋白营养护发素”3瓶、“蜂花小麦蛋白护发素”3瓶,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化妆品经营户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化妆品案。

2024年6月13日,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化妆品经营户销售的8盒“澳亿染发膏-铜褐色”,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进货查验相关记录及凭证,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化妆品。根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抖音号
编辑/解文英、何艳红
主编/胡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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