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起,通行有变!
时事
2024-10-22 08:03
新疆
关于调整水磨沟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水磨沟区红山路片区及经开区(头屯河区)卫星路、万盛大街片区路网通行能力,改善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方便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调整水磨沟区红山路片区及经开区(头屯河区)卫星路、万盛大街片区部分道路通行方式,具体措施通告如下:(一)将卫星路北二巷(干休所至卫星路之间路段)设置为由北向南方向的单行道,禁止车辆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红山路建工巷路口禁止车辆由东向南、由南向西方向左转弯,左转车辆可由新华北路、新民路等道路绕行。
(三)龙盛街美丰街路口西向东方向实施车道“左转右置”措施,将西向东最内侧左转车道调整至第三条车道,并设置为左转掉头车道。
(四)万盛大街玄武湖路路口禁止车辆由东向南左转弯,左转车辆可由玄武湖路、万盛大街维泰南路路口等绕行。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3日为宣传教育期,2024年11月4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通告内容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做好出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