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大货车、渣土车、商砼罐车、农用车辆在城区主街道行驶,一律绕行新徐路。确需进入城区行驶的,必须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2、禁止一切车辆在城区道路上乱停乱放,妨碍交通;机动车不得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内随意停放或超出停车泊位界限停放,严禁违法占用人行道,严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摆放整齐。
庄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0月30日
1、严禁大货车、渣土车、商砼罐车、农用车辆在城区主街道行驶,一律绕行新徐路。确需进入城区行驶的,必须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2、禁止一切车辆在城区道路上乱停乱放,妨碍交通;机动车不得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内随意停放或超出停车泊位界限停放,严禁违法占用人行道,严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摆放整齐。
庄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