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挖色镇广大群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一封信

2024-12-04 17:00   云南  


致挖色镇广大群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

一封信

挖色镇广大群众:

目前,已进入护林防火特殊时期,加之天干物燥,容易引发山火。为了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的发展,要求全镇人民群策群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建设山川秀美挖色。

在此,恳请各农户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无论是山上还是坝区,在防火期内,禁止以下用火行为:(1)烧灰积肥、烧地(田)埂;(2) 烧杂草、秸秆、牧草、稻草、烧荒烧炭;(3) 炼山造林;(4) 计划烧除;(5)勘察、开采矿藏;(6)工程建设;(7)吸烟、烧纸、烧香;(8)烧蜂、烧山狩猎;(9)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10)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11)焚烧垃圾;(12)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在“春节”“清明”“重阳”等节日期间缅怀先人时,提倡全镇人民文明祭祀,以献花、植树和清扫墓地等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不良习俗。

三、从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在林区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对烧荒、烧秸秆杂草、烧果枝、烧农业生产废弃物、烧灰积肥、烧田间垃圾等农户用火需求,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农事用火。由申请人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统一报镇人民政府处批准。按照镇级报备市级集中农事用火计划时间来烧除。同时按要求采取安全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进入林区不带火种、不吸烟。在从事春游、踏青活动时,要自觉配合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

五、乘车时不能向窗外扔烟头。吸过的烟头一定要熄灭,不可掉以轻心!

六、教育孩子进入森林注意防火安全,要求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烧烤、野炊等活动。因监管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施工单位如需在林区焊接作业的,需向辖区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审批,在做好严密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进入林区寺观庙宇的人员要严格遵循寺观庙宇的相关规定,严禁在野外进香祈福。

辖区用电量大幅增多,输电线路负荷增大,电力部门要切实做好输电线路的巡线及隐患排查消除工作,杜绝因输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火灾。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要擅自打火,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并积极配合镇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组织的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工作。

十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扑救森林火灾,禁止老、弱、孕妇、幼儿、残疾者参加扑救山火。

森林防火、造福子孙。让我们共同努力,严控野外用火。我们相信,有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我们的森林防火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森林火灾就一定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山会更绿、水更清,我们的家园会更加和谐秀美。


大理市挖色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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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挖色
展示挖色形象,宣传挖色文化,发布党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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