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义县交通技术电子监控
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启用两处新增交通技术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自公示期满后正式启用,具体交通技术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如下:
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执法取证设备
一、设备地点:
1 | 崇义县G357国道与G220国道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 |
2 | 崇义县过埠镇G220国道与水月大道十字路口闯红灯设备 |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闯红灯);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3、逆向行驶;4、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崇义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8日
来源:崇义交警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杨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