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大街小巷的“牛皮癣”小广告上
时常会看到“办证”的字眼
有些人为了走捷径可能会去联系办理
殊不知这是犯罪行为
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
因为办假证而被判刑的刑事案件
(网络示意图)
A某是如东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其所负责的小区中有三名保安未取得保安员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这些人不能从事保安职业。2023年5月,A某在刷微信的时候看到朋友圈的“不花钱,时间快可办保安员证”的小广告,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了对方,并为三名无证保安分别办理了假的保安员证。此后,这三人使用假保安员证在如东县某小区做保安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如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A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法院最终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有人觉得办假的从业资格证只不过是个人证件造假而已,大不了被发现后被辞退。事实上,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在相关领域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关系到公权力的依法行使,与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服务活动和群众正常办事息息相关。”承办法官提醒,办假证的行为属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是一种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责编/Simon(via@南通发布)